花13万多元买来的新车,竟然有补漆的痕迹。近日晋安区12315台就调解一起消费纠纷,认定商家在售车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随着汽车消费热的兴起,我市汽车投诉也日渐增多。来自市消委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市受理的汽车投诉达到413起,比2006年增长了186%,其中主要是质量投诉、广告投诉和价格投诉。
“新车”做过补漆?
今年1月份,市民李先生花了13.18万元在福州某车行买了辆崭新的小轿车,但使用不到3天,李先生就发现轮毂有被人重新喷漆的痕迹,他怀疑商家卖给他的这部车不是新车,遂要求商家予以解释并赔偿,但商家商家认为车子在运输途中有些刮碰属正常现象,因此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李先生向晋安区12315台投诉。
经晋安区12315台调解,商家和消费者达成协议:商家为其免费重新烤漆,并额外赠送车子分釉保养蜡锁。
晋安区12315台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初接到消费者投诉时,他们的第一个反应是消费者是否遭受到消费欺诈,因为类似的案例此前曾经发生过:有车商将旧车重新烤漆后当新车销售,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不过经过调查发现,李先生购买的车确实是新车,商家不存在以旧冒新的欺诈行为,但由于商家在售车时没有如实告诉消费者车辆个别地方有重新喷漆的事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鉴于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消委会予以尊重。
买车时要全面查看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买车前一定要详细检查车辆内部和外部:比如检查外部是否有刮花,是否重新喷漆,坐垫是否有破损,车内部是否有刮痕、裂缝等;还要检查发动机、刹车等是否有磨损,配置是否有改动等。以免某些不良商家将旧车或出过事故的车“改头换面”成新车卖给消费者。此外买车时,最好找一位懂车的专家或对车比较了解的朋友一起去买,以便及早发现问题。
该负责人最后还提醒,购车后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跟商家交涉,并及时向12315、消委会等投诉,以免错过投诉的最佳时机。